呼和浩特市将重点整治农贸市场
6月底前全部达到创卫标准
麻花板社区菜市场内卫生死角
万惠市场烧毁的交易大厅
农贸市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城市文明的窗口。近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联合多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我市部分农贸市场仍有“乱象”,亟待整治。为此,昨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现状:部分农贸市场亟待整改
为精准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进一步细化落实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日前,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联合市创卫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局组成检查组,针对环境卫生、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等重要事项对市四区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查,记者跟随检查时发现,部分农贸市场仍存“乱象”,亟待整治。
赛罕区保全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情况基本良好,但检查组发现市场内有野犬出入,且有少数商户未能将直接入口的食品进行有效苫盖。
玉泉区金峰丽水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问题则不容乐观。通道间有正在施工的工地未设置围挡,沙土砖块就堆砌在道路中央,存在不小的扬尘污染;在市场出入口附近,明显见到有车辆“拖泥带水”的痕迹未予清理;市场内店外出摊、占道经营等情况也较为严重;经营摊位上发现了多起直接入口食品苫盖不规范、食品摆放生熟不分、原材料堆放无序等情况。
在回民区万惠市场,检查组发现市场北侧刚刚发生过火灾的交易大厅外仍有商户占地经营,存在安全隐患;市场内,存在摊位设置不规范和占道经营的情况;市场道路上菜叶、果皮、食物包装随处可见,明显存在垃圾清理不善的问题。
新城区麻花板社区菜市场入口外,悬挂有声明菜市场于2017年5月至12月临时经营的提示牌,市场内从经营秩序到环境卫生都存在较大问题。环境卫生方面,在市场向西100米左右的巷子旁,就有一处由铁板简单遮挡的垃圾点,垃圾点内除建筑生活垃圾外,还有野犬尸体抛弃其中;环境秩序方面,商户户外出摊、占道经营和私搭乱建的情况随处可见。
难点: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检查中,检查组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摊外经营等行为进行了规劝疏导,并督促市场主办方完善市场设施,加强环境卫生、摆放制度的管理。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对各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及周边地区进行定岗定责,督促市场加强长效管理。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齐志刚表示,5月初,指挥部已对市四区下达了对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的任务,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农贸市场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则在交易方式、基础条件、行业自律等方面还有待提升。
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办公室工作人员袁方表示,农贸市场之乱,集中体现在市场内外环境上,破解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难题,首先要让市场硬件环境有所改观,必须落实市场主办方的管理责任。传统管理模式下,部分农贸市场管理者的管理存在着随意性,只关心市场房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收入,对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摊位卫生、服务态度等重视不够,是目前农贸市场“乱象”的主因。
目标:6月底前达到创卫标准
5月9日,针对我市农贸市场现存的问题,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向市四区指挥部及金川、如意工业园区指挥部和市属各有关部门下达了《关于开展全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申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创卫办在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工作任务,进行整改、提升,确保整治见成效,要求在6月底前使全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全部达到创卫标准。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卫生管理、保洁人员配备、环卫设施、供排水设施及公厕垃圾站建设情况,经营食品摊位执行《食品安全法》《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情况,活禽、水产品加工、销售区域划定、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清洁保持情况,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情况,蔬菜现场检测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情况等整治重点事项,落实相关的14条具体整治目标,其中包括: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专栏和垃圾、污水、畜禽屠宰、农副产品检验等管理制度健全;有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定期更换;市场内划行归市,分区合理,标志明显,无占道经营;摊位证照齐全,无无证经营现象,商品摆放整洁;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证明;市场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室内菜市场、农贸集市的清扫、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露天菜市场和农贸集市周围的清扫和保洁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摊点整洁,日产日清;病媒生物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四害防治密度达标;市场供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经营食品的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集贸市场周边无乱设摊点;活禽屠宰摊位设置合理,上下水通畅,有密闭容器,及时清运屠宰废物;市场经营用车、消费者的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不影响交通、市容;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市场设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配备速测仪器,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抽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公布;市场布局合理,商品摆放整齐,蔬果、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等商品分区存放、分类经营,避免发生交叉污染;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专门的活禽宰杀加工场所,实行隔离屠宰,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上下水通畅,有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运屠宰废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齐志刚表示,下一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将联合创卫办、城管局、食药局等多个部门继续在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找出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精细化经营管理标准,理顺市场管理体制机制,集中解决农贸市场内部存在的外溢经营、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问题,为群众营造干净卫生的菜市场购物环境,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