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稳步推进选人用人规范操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按照全市组织工作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把开展8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落实。
严把选人用人标准,整治违反干部任用程序问题。在组织部内开展自查,对已形成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看有无把控不严的环节,列出清单,及时整改落实、及时充实完善,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区属单位环节正职调整配备实行审核备案制度,加强宏观管理。结合党务公开工作,围绕“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公开干部选任流程、扩大组织谈话范围等措施,让干部普遍知晓,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做好内部消化整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新城区本着慎重、稳妥、积极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消化整改。对超配干部的工作经历、任职时间、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形成研判报告。充分考虑干部的感受,主动开展多角度、多层面的谈心谈话,将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向干部讲清政策,赢得理解支持。针对干部特长,本着人岗相适、激励调动原则,结合领导干部职数和班子建设需要,提出转岗方向,在消化过程中强化了班子功能。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整治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问题。新城区委组织部按照严查“存量”、严审“增量”、严格“管控”的原则,结合上级部门实地指导,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对部内管理的641卷在职干部档案开展了专项审核,实行了“1+2+1”审核模式,即由1名干部初审,2名干部交叉复审,1名干部最后认定,做到初审复审认定都有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加强监督管理,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因私出国、跑官要官、“吃空饷”问题。制定下发《新城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通过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传导等形式,经常性地提醒教育党员干部,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用制度化规范干部选人标准。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督查等方式,联合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开展全区排查,并从2014年开始,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延伸填报,覆盖了所有的科级干部。(记者刘沙沙通讯员张洪彪)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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