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1010.3亿元

04.01.2015  21:48

      截至2014年12月底,内蒙古全区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792.8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010.3亿元,圆满实现了全年地方级税收收入目标,同比增长8.8%,对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贡献率达55%。2014年,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是在弥补“营改增”政策减收,克服税源不足、减免较多、基数较高等实际困难的基础上,实现的较快增长。一年来,全区地税系统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组织收入工作措施,全力向经济要税收,向管理要税收,向政策要税收,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

      据了解,全区各盟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部实现了增收。占全区地方级税收收入比重前3位的 鄂尔多斯 市、 包头 市、呼和浩特市3个盟市分别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284.8亿元、143.6亿元和133.8亿元,分别增长4.2% 、15.8%和12.2%。

      从产业结构看,二、三产业地方税收所占比重分别为47.4%和52.3%,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从行业结构看,自治区鼓励发展的金融业、租赁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地方税收贡献率都有大幅提高,分别增长18%、18.9%和27.2%,税收贡献率分别提高1.3、0.2和1.1个百分点。

      同时,全区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节能减排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计减免地方税收60多亿元,助推了内蒙古经济结构和税源结构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