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多举措强化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05.12.2014  04:12

 

今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按照既要做好服务又要加强监管的工作目标,深入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坚决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推动监管促民生,执法保民生工作。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一是 积极健全完善质量安全可控和可追溯的农资监管体系,加快“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将全盟农资经营户纳入网络监管范围。 二是 实施农资自律制度、农资经营责任书、农资消费提示、厂家相关资质证明、经营者承诺书“五公开”,接受消费者监督。 三是 深化“红盾护农”行动,从严把好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质量监管关和商品销售关,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1230人次,车辆150台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万余份、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0.4万份,设置宣传展板200块,刊播宣传稿件8篇。检查农资经营户1020户次,查处假劣农资案件23件,案值70余万元。按抽检化肥100个批次,农膜30个批次,立案21起。

二、加强钢材市场监管。按照盟行署部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钢材市场秩序的意见》,联合十部门牵头开展了钢材市场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建筑工地42处、零散经营户98处、市场1处,抽检钢材397个批次,合格率为92.5%,对不合格钢材进行了返厂处理,对经营不合格钢材的企业予以立案处理,并在检查中建立了钢材经营户索证索票和进销台帐制度。

三、加强公平交易执法。一是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和服务为整治重点,加大了供水、供电、供热、邮政、保险、电信等相关服务行业和公用企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29件。二是继续完善市场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建设。召开“酒类市场经营行为行政指导会”,与30家酒类生产厂家、经销商代表签订了《拒绝不正当交易行为承诺书》。召开“乌地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暨行政约谈会”,加强违法广告专项治理,监测各类广告1000余条。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变相传销行为,与科右中旗公安局联合查办“天津全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0余人。

四、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对辖区内经营性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逐户搜索建档的同时对企业互联网发布的内容和经济户口软件内容进行比进行日常巡查,核查主体经营状态。从目前全盟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农资监管系统应用来看情况良好。

五是加强拍卖监管。围绕服务企业、规范拍卖为目标,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全年拍卖公司共备案165次,工作人员现场监管拍卖55次,委托拍卖金额21420.41万元,监管拍卖成交金额5999.02万元。

六是深入履行消费维权职能职责

突出“新消法、新责任、新权益”年主题,以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召开了消协理事会和新闻发布会,在科右前旗教育园区开展了“中学生消费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在《兴安消费者》报和兴安电台、电视台开辟了“3·15”宣传专栏,普及维权知识,展示维权成果,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20余类、50多种,现场受理投诉56件。拓宽维权渠道,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维权工作力度,共受理申诉、咨询、举报1459件,同比增长了64%,为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143.68万元。(马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