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包头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发展
2016年第一季度,包头市食药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6521”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
一、各类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截止3月底,全市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7292户,比上年同期增长3.32%,平均每天增长市场主体80户。其中,新发展内资企业139户、私营企业1595户、个体工商户536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8户、外资企业8户。全市累计各类市场主体187303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1.92%。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稳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激发,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二、各类市场主体资本(金)不断增长,资本规模明显加大。截止一季度末,全市新增各类内资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157.86亿元,其中,各类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149.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5.84%;个体工商户新增资金数额3.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1%;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出资数额3.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33%。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资本(金)累计达到326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2%。从申报资金总额来看,投资规模明显加大,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
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非公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繁荣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季度,全市新增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153户,注册资本(金)达到120.57亿元,分别占新增市场主体的98.1%和76.4%。非公经济主要呈现出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涉足领域拓宽、经营规模扩张、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升等特点,日益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市场退出渠道畅通,企业信用信息意识不断增强。一季度,全市办理注销的市场主体3164户,绝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占注销总量的91.1%。从市场主体注销情况看,我市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基本畅通,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每年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其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一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从总体来看,企业、个体工商户总量仍然保持增长趋势,增长数量仍大幅高于注销数量。(苗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