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林业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2.01.2017  13:01

林业厅政府网1月22日讯  1月18日下午,扎兰屯市林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兵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指出了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以及问责方式,并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条例》彰显了党的领导、突出了党纪特色、明确了逐级担责、规定了终身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全局上下特别是班子成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强化“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自觉主动作为,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会议强调,局党委和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把准政策、吃透精神。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要强化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带动增强全系统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班子成员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震慑警醒效应。(张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