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宁城县环保局严厉打环境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以来,宁城县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多措并举,以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对环境风险隐患和问题跟踪查处的方式为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法。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过程中,勇于突破、敢于碰硬,切实用好、用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赋予的执法权力,严格执行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办法,做到了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截至8月底,全局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起,其中下达行政处罚8起,实施停产整治案件1起、限制生产案件1起、查封案件2起,实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今年以来,重点加强对焦化、化工、危险废物加工利用等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采取“三不”、“三直”的方式突击检查,并结合夜查、节假日查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截至8月31日,共检查企业103家次,为打击企业夜间偷排行为,全局环境执法人员不间断开展夜查,其中大规模的夜间突击检查5次,有效遏制企业偷排现象。
三是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针对企业提出了5项具体的制度化要求,明确要求各企业必须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建立明确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及时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度。自3月份起,通过下发文件,调研检查,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现场指导,开展后督察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7家重点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已落实,相关企业的信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重点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中。
下一步,宁城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和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企业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继续保持环境监察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通过全方位、多措施、重实效的有效手段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