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件质量
为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呼市工商局从案卷质量评查入手,进一步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按照统一组织,上下联动,集中交叉,分层次、定期对相关案件进行评查,有效促进了全系统办案水平的提高。2012年至2014年底,该局先后组织案件质量评查6次,各旗县局组织近一百多次,评查案件数量占办结案件总数的30%。
一、上下联动,精心组织。该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抽查评审各局行政执法案卷”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单位法制监督员评查相关案件。此外,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执行“一案一评判,评查必通报”的工作机制,将案件评查与对相关案件当事人“回访”制度有机结合,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实现上下联动。
二、随机抽卷,交叉评查。为保证案件评查质量,该局按照案卷数量的30%左右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围绕卷宗材料反映的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当事人认定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并符合要求、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二十几个方面和相关强制措施使用是否存在问题等内容展开评查。评查时,市局从各基层局抽调法规科人员和一些办案能手,从多个角度评查案件,参加评查人员要求相互交叉评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热烈讨论,相互交换意见,最后形成一致意见,记录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记录表》中。
三、及时反馈,公开结果。阅卷评查结束后,参评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点评,形成书面“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网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时反馈给各办案机构征求意见。各办案机构对“征求意见稿”中的问题逐个核对,认为有出入的可以进行辩解,没有出入的予以确认。对于相关辩解意见,市局再次进行逐条梳理、分析。认为辩解理由成立的,予以采纳,不成立的,则不予采纳。最终以通报形式将评查情况印发给各办案机构的同时,通过政务网向全系统公开,让大家相互监督。(薛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