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稳步推进

11.01.2016  09:49

2015年,通辽市宗教局按照自治区宗教事务局《转发国家宗教局关于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的通知》(内宗发[2015]  9号)的要求,启动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印发了《通辽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操作规程》;二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方案,同时广泛宣传动员,指导全市49家合法登记场所上报《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三是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对梳理出的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予以退回,补充所需材料,对符合备案条件的21名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在网上公示后进行了备案。备案工作为实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