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社区法务室向首个国家宪法日致敬
[ 导读 ]今日零点,作为全国首家社区法务室——呼和浩特市清泉街社区法务室,通过自己的官方微博向首个国家宪法日发出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声音!
今日零点,作为全国首家社区法务室——呼和浩特市清泉街社区法务室,通过自己的官方微博向首个国家宪法日发出来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声音!
此时此刻,在新浪官方微博上,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社区官方微博同步,一起发出了号召全体公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的帖子!
一个小小的社区法务室,缘何会向首个国家宪法日“发声”?原来,作为全国第一家社区法务室——成立于2007年12月4日的清泉街社区法务室,是在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民众价值取向多元化、各方矛盾冲突持续化的形势下诞生的。在当时全国其他地区对于社区法务室还未形成有形概念时,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指导,经司法部批准,作为最基层的矛盾调解机构应时产生。之后,以该法务室为样本,全国陆续成立了3000余家。
法务室成立7年来,本着“小事不出家门、大事不出社区”的服务原则,先后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咨询、现场调解等方式为辖区、周边盟市以及外省市前来寻求救助的群众解决问题3000多件,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吸引了全国各地相关部门乃至国际组织的上万人次前来考察学习。
就在这个小小的社区法务室里,上自人命关天的大事,下至鸡毛蒜皮的纠纷,只要法务室的同志出面,十有八九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如今,法务室与街道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公安消防部门形成了有效的社区法务联动网络机制,在此基础上又成立了社区共建群防联会,聘请部分共建单位、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担任矛盾化解员和民生调研员,构建起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格局。由于防范工作到位,清泉街社区从法务室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先后获得的荣誉有: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爱心社区,社区法务室被评为2011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法务室主任武荷香当选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十大法制人物”和2014年呼和浩特首届“十佳法制人物”。
小小法务室,已成为边疆地区依法治市的一面旗帜,成为中国特色法制建设的基层样板。
[责任编辑:赵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