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国税局全面加强欠税管理促收入

25.11.2015  12:24

      今年以来,为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认真落实《欠税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欠税管理,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一是形成清欠合力。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层层制定清欠目标和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措施,形成清欠合力,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清欠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欠税管理问题较多、清欠和防欠工作不力的基层局及时扣减绩效分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做好政策辅导。 税源管理部门及时约谈欠税纳税人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认真宣传税收政策规定,积极帮纳税人出注意、想办法,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纳税人主动缴纳欠税。
      三是加强风险管理。 建立欠税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风险核算。对欠税纳税人,加强跟踪监控,组织人员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往来、债权债务进行核实,掌握企业资金动态变化,加大欠税催缴和追缴力度。
      四是及时公告欠税。 严格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规定,在办税服务厅、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介上按月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支持,加强与金融、工商、公安、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欠税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