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特殊儿童入学实现“零拒绝”

12.06.2017  16:04
 近日,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出台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作好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把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落实“一人一案”,切实做好特殊儿童入学工作。         市特殊教育学校要主动做好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和招生工作,并与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招生。       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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