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环保局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举措
巴林右旗环保局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举措
为认真落实《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巴林右旗环保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排污收费任务。
一是加大排污收费宣传力度。采取向征收对象发放资料等办法、对《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释宣传,提高排污企业依法缴费的意识。
二是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政策、依据、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审核、核定、对排污企业及时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书,在收费中严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按照公开、公正、统一程序、统一标准向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及赤峰市环保局的工作要求,环境监察部门统一使用排污费征收软件,并依照排污收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程序制度,杜绝虚假核费、违规收费。
四是不断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污费核定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排污费征收工作能力,选派懂法律、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的工作人员承担排污费核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核算方法对排污费进行核定,确保排污费征收工作“依法、足额、全面、及时”的征收。
五是开展排污费核定审核制度。在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反腐倡廉。实行排污费三级审核制度。排污费核定人员将企业排污费核定后,将核定单交由监察大队长进行审核,审核无意见经办人签字,监察大队长签字,再交由分管副局长签字同意后才核发“排污费核定通知书”。
六是进一步完善排污费公示制度,做到阳光核费,将排污费核定情况在巴林右旗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方便企业更加清楚的了解排污费核定及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在排污费收缴过程中,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策,建立排污费收缴台帐,保证了排污费征收的合法性,管理使用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