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散装食品推行“双贴标”监管模式
售货员整理散装食品刘博伦摄
为了更好地做好散装食品监管工作,达到方便部门监管、方便经营者销售、方便消费者消费的三方便目的,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广泛调研,并以达旗、准旗为试点,创新性地推行了散装食品“双贴标”监管模式。
目前,全市散装食品存在定义模糊、范围不清,散装食品经营户不设置独立的散装食品经营区域,经营者对散装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彻底,生、熟散装经营区域混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做不到专人负责销售、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等问题。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一是统一了散装食品定义,规范了散装食品范围。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严把散装食品经营资格准入关。要求监管人员对所辖散装食品经营户要实行每周巡查一次以上,严格审查散装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格。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严把散装食品质量准入关。重点检查散装食品零售经营户是否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散装食品是否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品经营户进货台账是否记录供货人、购进时间、食品名称、数量、保质期等事项,是否保存进货单据。从事批发的,是否记录购货人、购货时间、食品名称、数量及保质期等。禁止其销售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对已经销售的应当责令经营者召回,对已经进购的、没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散装食品,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切实维护消费安全。四是加强对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五是定期抽检,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散装食品的行为。
针对全市存在的散装食品突出问题,市食药监局在全面实施上述散装食品监管措施的同时,结合地区实际,确定了“培育试点、规范标签,全面推广,逐步完善”的散装食品监管模式,并逐步建立散装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从生产、销售、消费等三个环节彻底将散装食品监管工作抓好、抓常、抓出实效。
(娄立广谷岩)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