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保局重拳出击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19.08.2015  13:56

  一是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执行过程中,勇于突破、敢于碰硬,切实用好、用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赋予的执法权力,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办法,做到了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截止7月底,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1起,其中下达行政处罚35起,实施停产整治案件17起、限制生产案件7起、查封案件10起、按日计罚案件2起、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赤峰市环保局在集中力量查办典型案件的同时,针对典型案件及时向各旗县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实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燃煤发电(包括企业自备电厂)、水泥、化工、焦化等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全市两级环保部门采取“三不”、“三直”的方式突击检查,并结合抽查、夜查、节假日查进行现场检查。截止7月20日,全市共检查企业974家次,为打击企业夜间偷排行为,环保执法人员不间断开展夜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其中大规模的夜间突击检查47次,有效遏制企业偷排现象。截止7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隐患和环境违法问题100余项,其中依法对107家企业实施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4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35.3万元,较之上一年同期查处案件数量增长了30%、处罚金额增长了83%。 

  三是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环保局针对企业此项工作提出了5项具体的制度化要求,明确要求各企业必须通过细化具体措施,建立明确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常态化的环境保护定期自查制度、及时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的环境安全责任制度,通过下发文件,调研检查,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对一、点对点的现场指导,开展后督察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56家重点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已落实,市环保局并将相关企业的信息公开情况汇总后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重点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中。 

  下一步,全市两级环保部门将认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加大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和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企业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继续保持环境监察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通过全方位、多措施、重实效的有效手段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