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呼和浩特市:筑牢禁毒防线 建设平安呼和浩特
对青少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
抓捕涉毒嫌疑人现场
戒毒人员通过小品忏悔过去
内蒙古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家属开放日,邀请戒毒人员家属参观了解戒毒人员戒治情况
为戒毒人员做心理测试
开展校园禁毒宣传
把气功“八段锦”引入到毒瘾戒治过程, 探索科学戒毒新模式
近年来,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首府公安机关在认真调研和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基础上,审时度势,针对多年来因毒品违法犯罪引发的“两抢一盗”侵财类案件高发的实际,警方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采取多警联动、“日排名”推进、异地收戒等各项强有力措施,使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大为好转,刑事犯罪总量明显下降,全面改善了社会治安环境,建设了平安首府。
据统计,2013年到2017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39起,其中大要案件516起;缴获毒品海洛因23.63公斤、冰毒30.38公斤、鸦片19.14千克、易制毒化学品1.1吨;处置各类涉毒人员27555人,其中刑事拘留(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797人,强制隔离戒毒投所吸毒人员7254人次,责令社区戒毒6343人,执行社区康复984人,累计打击处置新发现吸毒人员7674人。
“大收戒”专项行动战果丰硕
记者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截至2017年6月20日,全市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2840余名,加之隐性吸毒人员,全市大约30000余吸毒人员,约占全市城乡户籍人口的1%。随着合成毒品的发展蔓延,吸毒人口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发展趋势,35岁以下吸毒人员占比42%。市四区、土左旗吸毒人数已超千人。
为此,从2013年年初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投入“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战果,全市刑事犯罪总量特别是侵财类犯罪连续四年大幅下降,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市通过源头治理,釜底抽薪,最大限度挤压了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
同时,通过四年半(为期51个月)的专项行动,全市刑事犯罪总量特别是侵财类案件逐年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2013年1月至12月刑事犯罪总量同比下降了6.4%,其中抢劫案件下降了49.9%,抢夺案件下降了48.7%;与2013年相比,2014年1至12月刑事犯罪总量同比下降了41.9%,其中抢劫案件下降了19.4%,抢夺案件下降了58%,盗窃案件下降了47%;与2014年相比,2015年全年,抢劫案件同比下降了55.1%,抢夺案件同比下降了31.7%,盗窃案件同比下降了6.9%;与2015年相比, 2016年全年,抢劫案件同比下降了37.6%,抢夺案件同比下降了36.8%,盗窃案件同比下降了10.6%。2017年前五个月,抢劫案件同比下降了42.6%,抢夺案件同比下降了32.5%,盗窃案件同比下降了17.3%。2016年全年无“两抢”案件233天,今年截止到6月20日,全市累计无“两抢”案件达到132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的开展还避免了因吸毒造成的社会巨额财富流失,恢复了上万多个涉毒家庭原有的正常生活和本应有的幸福。”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警务机制具有工作理念的创新性、工作措施的多元性、工作成果的社会性和社会好评的普遍性,专项行动起到了挽救吸毒者本人、保护吸毒人员家庭、净化社会治安的三重作用。
推进禁毒斗争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自治区关于禁毒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持久开展“最大限度收戒吸涉毒人员”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扎实推进禁毒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展好缉毒执法工作。公安、检察院、法院将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侦破、审结一批毒品刑事案件,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
开展好堵源截流工作。公安、民航、铁路、邮政、交通等部门将提高公开查缉毒品的能力,切断毒品贩运渠道,将毒品堵截在我市之外,查缉在贩运途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我市的毒品供应,让吸毒无来源。
开展好禁毒严管工作。公安、文化、工商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黄赌毒”问题的监管力度,遏制新型毒品发展蔓延;公安、安监、食药、卫计委、农牧业等部门要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醉药品禁毒监管,坚决防止其流入制毒渠道。
开展好禁吸戒毒工作。公安、综治、司法、民政、人社、卫计委、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建设,抓好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收戒工作,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各项工作措施,为吸毒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让吸毒无市场。
开展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公安、宣传、教育、文广、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毒品预防宣传教育“6·27”工程建设,以在校学生、社区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外来人口为重点,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禁毒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访中记者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了解到,现在所谓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毒品)。
市禁毒支队民警告诉记者,毒品从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从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看,可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从自然属性看,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
“毒品的危害可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市禁毒支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毁灭自己”是指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有不同的毒副反应及产生戒断症状,对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因吸毒过量而导致死亡。由于毒品对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的影响,滥用毒品可导致多种并发症发生,如急慢性肝炎、肺炎、败血症、心内膜炎、肝功能衰竭、心律失常、血栓性静脉炎、支气管炎、肺气肿、各种皮肤病、慢性器质性脑损害、中毒性精神病、性病及艾滋病。百年前就有诗曰:腕骨剃髓不用刀,请君夜吸相思膏。毒品不仅仅对躯体造成巨大的损害,还因毒品的生理依赖性与心理依赖性,使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他们生活的唯一目标就是设法获得毒品,为此失去工作、生活的乐趣与能力。长期吸毒,精神萎靡,形销骨立,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因此吸毒者“吸进去的是白色粉末,吐出来的都是自己的生命”。“祸及家庭”则是指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丧,当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六亲不认,“毒瘾一来似虎狼,卖儿卖女不认娘”就是吸毒者的真实写照。家中只要有一个吸毒者,从此全家永无宁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往往就是吸毒者的结局。据统计,吸毒成瘾人员离婚率占85%。“危害社会”是指吸毒者丧失工作能力与正常生活,对吸毒者的各种医疗费用和用于缉毒、戒毒力量的投入,药物滥用防治工作的开展,这些都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如今,吸毒成为社会痼疾,在全世界蔓延,人类社会因此背上了沉重的社会包袱。
针对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市禁毒支队民警表示,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家长应该经常耐心听取子女的意见,和孩子交知心朋友,培养孩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随时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同时,家长要掌握一定的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成为子女拒绝毒品的教师。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更要做榜样,首先不能沾染毒品;尽量少让孩子去治安复杂场所;教育孩子慎交朋友;教育孩子从小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发现孩子性格和行为有异常表现,应引起注意。
作为青少年学生自身,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和挫折,要设法寻找正确的途径去解决,决不能借毒解愁;在交友时要谨慎,绝不要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混混”交朋友;要有警觉戒备意识,对诱惑采取坚决拒绝的态度;不盲目追求刺激、与他人攀比;不贪图眼前的小恩小惠,千万莫尝第一口;谨记吸毒不是减肥,而是减命,千万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减肥;尽量少去KTV、酒吧、迪厅等治安复杂的场所。
“禁毒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此,市禁毒支队民警提示广大市民,首先应积极了解毒品真相,驱除好奇心,明白吸食毒品最终会导致精神分裂,毒品不能碰。其次,要坚决拒绝同伴吸毒的邀请,97%以上的人第一次吸毒都是受朋友“邀请”。第三,在娱乐服务场所要提高警惕,不接触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