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经常抓在平常!围观最高检学习修改后的党章新姿势
4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党校校委会委员、博士生导师谢春涛进行专题辅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并讲话。本报记者程丁摄
4月27日,最高检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集体学习修改后的党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报告会并强调,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要重在经常,抓在平常,把党章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会上,最高检专门邀请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党校校委会委员、博士生导师谢春涛教授进行专题辅导。谢春涛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新理念新战略新思想、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辅导。
张军表示,谢春涛同志用大家身边的事和人人都懂的理,深刻剖析了党章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说服力强,感染力强。对于我们准确理解党章内容、增强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执行党章规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思考消化。
张军就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四点要求,用生动的语言当了一次“辅导员”。
“党章是党内的‘宪法’,就像我们贯彻实施法律,离开宪法这个‘母法’能行吗?那就失去了‘灵魂’。”学习贯彻党章是检察机关每个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和庄严的责任。要通过扎实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章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党的纲领、政治主张、奋斗理想和对党员的基本要求,自觉同党章对标,真正把党章内化为行动纲领。
“尊崇党章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种姿态,而是要有实实在在的举措和行动。”张军表示,学习贯彻党章离不开内心的认同,离不开自觉的行动。尊崇党章,就要认真按党章办事,把党章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供给侧”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法治、检察产品”。
“自己都对党章不熟悉、做不到位,怎么有底气、好意思去要求别人?”张军强调,关键少数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学习党章的模范、遵守党章的模范,绝不能搞双重标准,人前和人后两个样,做“两面人”。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重在经常、抓在平常,把学习贯彻党章推向更高层次、落到实地实处。
“检察系统内巡视工作,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监督检查党章贯彻执行情况。要擦亮这把利剑,捍卫党章权威。”张军要求,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检察机关要加强系统内巡视,捍卫党章权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抓好各项党规党纪的贯彻执行,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张军最后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没有完成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日常工作持续抓下去。
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