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京蒙对口帮扶项目,建立健全对口帮扶项目“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滚动机制,进一步夯实对口帮扶合作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外经处委托我中心对2015年京蒙“重点地区帮扶资金”入库项目进行审核。2015年京蒙“重点地区帮扶资金”入库项目共53个,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对口帮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蒙对口帮扶合作项目储备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京蒙“重点地区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重点从是否符合京蒙帮扶资金项目支持方向和范围;是否符合京蒙专项资金集中使用原则;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当地的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全面,选址确定、用地面积是否合理并符合规划;是否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是否明晰建设内容、使用功能;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合理,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标准;配套资金是否有筹措方案;产业扶贫类项目落实“两贫一联”情况;项目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初步落实情况;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明确项目建设必要性、实施主体与设备服务对象、资金测算依据、投资额度估算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京蒙对口帮扶合作专项资金,用于赤峰、乌兰察布两市旗县(市区)项目,每年安排的重点地区帮扶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京蒙对口帮扶重点支持的行业领域主要包括产业类和社会类项目。产业化扶贫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的养殖业、马铃薯产业、设施农业、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特色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当地急需的幼儿园、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民生项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总体要求,从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实际出发,兼顾长远发展需求和当前需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带动效益、项目前期工作等因素,重点储备一批对扶贫开发工作有明显带动和促进作用的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加快重点民生建设任务的落实,增强民生建设项目的普惠性,让广大群众切实从京蒙对口帮扶工作中得到实惠。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