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全高效实施,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现将2018年各盟市、旗县截止9月19日补贴实施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区实施进度情况
全区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159.17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2.93%;结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147.4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2.38%。
二、各盟市、旗县实施进度情况
(一)盟市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高于90%的盟市有呼和浩特市、乌海市、赤峰市和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通辽市使用比例在70%以上,其余盟市补贴资金使用进展缓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比例超过50%的有阿拉善盟、赤峰市和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结算比例已达93.49%,其余盟市补贴资金结算比例普遍偏低,乌海市、兴安盟结算比例为0。(附件1)
(二) 旗县层面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的旗县有42个,使用比例低于50%旗县有29个(其中包头市青山区、满洲里市和牙克石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为0);
全区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完成结算的旗县有3个(分别是托克托县、宁城县和额济纳旗),补贴资金结算基本完成的旗县有10个,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为0的旗县多达60个,进展缓慢。(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注重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比例较低旗县的督导检查,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要对所辖旗县的资金余缺,及时有效进行调剂,对本盟市可能出现资金大量结余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我局反馈,保质保量落实好补贴政策。
(二)各盟市、旗县要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全面落实“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这一政策要求,利用秋季机械化生产旺季,激发农牧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各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按时限汇总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快资金结算和兑付进度,有效保障购机者利益。
附件:1.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表—盟市级(截止9月19日)
2.2018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进度表—旗县(场)级(截止9月19日)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