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出台改革成果407条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上下坚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一批有力度、有分量、有特色的改革方案和举措陆续出台实施,改革全面发力、密集实施、多点突破,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
自治区立足全局谋划改革,坚持统筹谋划,形成改革任务台账、年度台账和试点台账3本台账管理模式,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坚持科学施工、有序推进改革,明确各项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形成协调有序的改革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审核把关、反馈调整等环节的工作,努力使每个改革方案都能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地区实际、符合群众期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都能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实际效果。截至2015年末,自治区重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全年共出台改革成果407条,全区已累计完成改革规划台账任务的63%。
全区上下坚持试点先行带动改革,充分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试点布局、提高试点质量、推广试点经验,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改革试点格局。把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3 项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织专门力量,实施专项推进,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扎实推进国家在我区开展或批复开展的试点改革,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实化措施,全面抓好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了一批自治区级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基层积极先行先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共开展自治区级以上各类改革试点116项,各盟市自行开展改革试点221项,电力市场化改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一批改革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