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工作圆满结束

28.09.2016  12:36

            2016年内蒙古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工作,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自治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全区各级司法考试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共设11个考区,15个考点,819个考场,其中汉文考场624个,蒙文考场195个;应试24209人,今年内蒙古考区参加考试人数与去年相比增幅为42%,居全国之首。

组织实施工作主要特点及效果

自治区司法厅举全厅之力、全系统之智开展督考工作。司法厅厅长周黎明为内蒙古考区总督考,副厅级领导为各考区总督考,处长、副处长任督考组组长,分11个组赴各盟市对考区司法考试各项制度的落实、考务工作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各盟市打破由司法行政部门孤军奋战的模式,成立了由当地政府统一协调,公安、武警、保密、教育、卫生、无线电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司法考试组织领导有力,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考务安全系统使用及查处考场违纪情况

      为加大防范作弊力度,我区在考点学校院内按考场数比例设置安检通道,全面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考试结束后,对条形码进行逐个扫描,避免漏贴条形码、错封答题卡事件发生。另外,我们还给各考区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发现违纪,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工作;给每个考场配备了金属探测仪,考生需通过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防止携带摄像头、耳麦等高科技作弊器材,为防止考生作弊提供了技术保障,全考区没有发生考生考场违纪行为。

服务考生情况

      各盟市都采取了不同方式服务考生,比如为残疾、孕妇、高龄考生等特殊考生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一对一地进行服务;协调交警,在重要节点安排警力,确保不出现交通拥堵;组织司法考试志愿者设立考生服务站,引导考生,解答咨询、解决考生遇到的困难;优化考场设置,设置医疗救护点、考生饮水点、考生咨询点;为考生联系考场周边,住宿、餐饮等。各地开通微信公众号,为考生提供司法考试全流程网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