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2015年内蒙古检察人有大作为

28.01.2016  12:29

   “打虎拍蝇”再创新高

   办666件大案查9名厅级以上贪官

   168名“围猎”国家干部行贿犯罪嫌疑人被查

  2015年,仅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就依法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1件11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63.47万元。而在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90件1655人,查处人数同比上升2.8%,创历年来的新高。

  在一年的时间里,全区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查办大案666件,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以上案件89件,渎职重特大案件134件,同比分别上升3.4%、27.6%。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81人。查办发生在基层单位、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案件52件。自治区检察院与纪委密切配合,依法查办了赵某某、包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9名厅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核工业208大队原大队长刘某某(副厅级)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仅贪污数额就达1.4亿余元。依法对已侦查终结的杨某某、沈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贪腐要案提起公诉。杨某某案起诉认定受贿3.07亿元、贪污628万余元、挪用公款2.9亿余元。

  群众利益在哪里?群众关注什么?检察机关就以此为导向。全区检察机关大力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2015年,为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全区检察机关查处侵害国有资产安全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158人。深入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财税金融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71人。为保障民生,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教育卫生、扶贫开发和涉农涉牧等领域职务犯罪231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6件58人。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行政执法机关人员317人,政法机关人员101人。在严查受贿犯罪的同时,对168名腐蚀“围猎”国家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嫌疑人予以查处。在查办金川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某某受贿1.25亿余元案件时,一并查办了13家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公司9名企业负责人行贿犯罪案件。

  同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477人,同比上升7.2%。包头市养老保险中心办公室原副主任傅某某等3人,在生育保险报销审核中,收受贿赂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社会无业人员冒名骗取生育保险金1222万余元。检察机关查办这起渎职犯罪案件时,对6名承揽保险业务的“黄牛”以诈骗罪一并提起公诉。

   护航“十个全覆盖”圆梦新农村

   919场宣讲74000多名党员干部受教育

  一户户农牧民群众住进了舒适美观的安居房,乡村道路通畅,环境优美,生活方便……“十个全覆盖”让广大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幸福日子的背后也有检察机关一功。

  隆冬时节,一群身着制服的检察官深入乡镇村庄,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研涉农涉牧职务犯罪。这是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十个全覆盖”圆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全区检察机关把充分履行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主动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找准服务大局的发力点,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5年初,为了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施,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破坏工程实施的各类犯罪专项行动,更好地发挥预防、惩治和保护作用。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组建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赴盟市、旗县、乡镇苏木和嘎查村宣讲919场次,7400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破坏工程实施、坑农害农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对工程实施中“雁过拔毛”、借机侵吞、挪用、私分专项资金、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对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各级干部,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保护。

   平安内蒙古的检察贡献

  批捕犯罪嫌疑人805人,提起公诉1560人,成功公诉了刘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是2015年一年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成果。

  据了解,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平安内蒙古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939人,提起公诉29368人。积极参与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涉枪涉爆、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人,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70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379人,毒品犯罪2387人。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990人、不起诉501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6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当事人达成谅解的努力促进刑事和解。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打击经济犯罪不含糊

  日前,笔者从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获悉,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积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5年共办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6人,有力地打击了经济犯罪,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据了解,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区检察机关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2015年共对1672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802人,同比上升44.8%。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7人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被评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呵护绿水青山保障舌尖安全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王某举报温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却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随后,王某向开鲁县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开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的犯罪构成,且对涉案土地未作出地类性质的认定,经立案监督程序于2015年1月15日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同时建议公安机关查清涉案土地的性质。

  公安机关多次委托开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地类认定,开鲁县检察院也积极跟踪监督,在打击哄抢土地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系列案件通报会上,提出开鲁县国土资源局在相关涉及土地性质的案件中拒不出具地类认定鉴定材料的问题,商请县委领导予以协调。

  2015年5月4日,开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地类性质认定材料,认定温某涉案土地总面积715.75亩,其中国有林地0.58亩,其它林地156.91亩,其它草地558.26亩。开鲁县检察院再次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开鲁县公安局于2015年5月5日主动立案。2015年5月18日,开鲁县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温某。

  据统计,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件,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5件108人。对备受关注的腾格里沙漠排污案件开展立案监督,监督指导立案侦查。对5个化工企业、8名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全年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等犯罪1149人,同比上升42%。我区专项监督打击非法开垦草原类案件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有了“千里眼”与群众“面对面”

  2015年初,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干警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赤峰市松山区联通,接待了全区首例远程视频信访案件。上访人赵某某通过视频向自治区检察院反映了其子复员安置问题,不但免去远途劳顿,节省了诉讼成本,还得到满意答复。

  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畅通服务群众工作渠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近年来,由于诉访分离改革和法律修改、群众法治观念提高原因,检察机关信访受理数大幅上升,自治区检察院接待来访5464批次,同比增长26.75%,来访量为历年新高,居各政法机关之首。全区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推进信访接待大厅、网络电话举报平台等硬件建设,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特警执勤安保机制,协同处置极端上访事件。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处理信访案件,邀请105名律师参与接访121件次。全区检察机关改进接待方式,借力“互联网+”,推进远程视频接访与办案,入选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