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家长关心的问题这里都有
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3日电(郝芳芳)1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小学:入学注册和信息采集从5月4日开始
2016年,呼和浩特市区小学入学继续按照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注册、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进行。
报名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
小学入学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家长进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hkszx.cn)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5月4日—6月3日。
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初中:公办学校6月25日电脑派位
2016年呼和浩特市区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脑派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结业生,首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已被市区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入学协议的小学结业生,必须到结业小学的主管教育局签订放弃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协议。如继续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则被视为择校,初中三年后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
高中:8所学校继续执行“分招”政策
2016年呼和浩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
招生政策:
今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体质测试必测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及男女生立定跳远。选测项目通过社会监督,选用机器摇号的方式确定为男生掷实心球,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
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市土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市土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试卷折合30%计入总分。
市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市区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呼市一中、二中、六中、十四中、十八中、土中、铁一中和师大附中等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具有“分招”资格的结业学生实行“分招”。市区初中学校都享有“分招”计划名额。“分招”计划名额由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分配。
录取方式: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分为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阶段。
此外,呼和浩特市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招生政策也同时公布。市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网上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
招生政策已报内蒙古教育厅审批备案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黄永胜介绍,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进行了审批备案。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已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招生入学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黄永胜表示,对招生工作中的任何不负责行为都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