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召开2015年度消费维权成果通报会

14.03.2016  19:08

 

为充分宣传“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进一步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促进鄂尔多斯市经济健康和谐发展,3月11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召开2015年度消费维权成果通报会。自治区驻鄂尔多斯市各大新闻媒体、市各大新闻媒体记者,鄂尔多斯市消费者协会理事会20个成员单位代表,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消保工作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受理处理投诉举报情况、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及案件处理情况,并就2016年3·15活动进行了安排。

2015年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3184件,投诉、举报处理率均达到100%,解决纠纷争议金额6352.1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7.43万元,通过成员单位直通车转办投诉2600余件。

全市工商系统注重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案件246件,解决纠纷争议金额638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8万元。归集整理8类案件1000多件卷宗,大会通报了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玉米减产农民权益受损、销售不合格羊绒衫、预付卡消费等十大典型案例,以“案件简介、处理结果、案例评析”为内容汇编成册,提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2015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共投入2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先后对全市流通领域汽柴油、汽车配件、贵金属、日用品、电器、服务等38类商品进行了1317个批次的质量抽检,对抽检的411批次不合格商品,积极组织基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立案率100%,目前已结案125件。

    市局郝忠副局长宣布了2016年全市3·15五大主题宣传活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鄂尔多斯市工商局、鄂尔多斯市消协将协同协会各成员单位,围绕唱响“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全市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紧紧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做好投诉咨询服务,发放与消费权益有关的宣传资料,设立诚信企业形象和产品展区,充分展示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社会监督,继续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 彦、梁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