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组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05.05.2015  12:10

  原标题:内蒙古要组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为做好我区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决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准备分批分期发行。此次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债券承销团为2015—2017年所有我区政府现状的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超过30家。申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且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记者杜柏业)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