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四措并举”推动2016年生态自然保护工作

23.03.2016  13:14

  一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攻坚任务,完善实施方案,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案,强化横向和纵向考核。

  二是加强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在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对已存在的开发建设项目及活动按照整改方案,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执法人员对自然保护区开展多种类型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宣讲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对加强保护区资源保护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四是加大生态村、镇生态创建力度。在已有3个自治区级生态镇和13个市级生态村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创建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级生态镇的创建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