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2015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08.04.2015  01:28

 

呼环通字〔2015〕51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015年4月1日下午,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对11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审查结果 会议共审查了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其中10个项目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1个项目需进一步审定。 二、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责任分工 (一)新城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维多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维多利•君豪国际项目。 (二)回民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委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三)赛罕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肿瘤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工程; 2.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科林埃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3GW电子材料产业园项目; 2.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动力一厂); 3.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基产品制造过程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 4.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五)托县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溢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t酶制剂项目(第二期工程)变更。 三、具体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施工期监察检查责任分工,严格开展环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并足额征收排污费。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http://www.hhhthb.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15年4月2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