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将对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

21.06.2017  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于六月下旬对2016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及十二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我局位列其中。

自接到审查通知,局领导和局财务处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认真准备审查汇报材料,严格按《预算法》和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的要求,提供精准的决算报表数据和详实的文字汇报材料。

这次审查汇报的主要内容有:(一)本部门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的简要情况;(二)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平衡及预算完成情况(与预算同口径对比)。对预算外调整事项,包括年初未列入预算,年度内发生的自治区追加资金及中央专项资金,以及未列入年度预算而实际发生的部门收入,分别作出说明;(三)影响预算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分析。对超预算收支或未完成预算的重点内容单独作出说明;(四)预算执行中追加调整的主要内容,调整依据和程序;(五)结余、结转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六)农牧业、教育、科技等有法定增长比例要求的行业法定增长比例的落实情况;(七)对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八)财政部门统计规范的部门决算(草案)表格及说明、备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