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4S店承诺退还张先生保证金
3月9日,本报点击3·15新报调查版面刊发了消息《首府多家汽车4S店暗藏霸王条款》,对起亚、北京现代、沃尔沃、大众等多家汽车4S店存在霸王条款进行了报道。
在报道中,许多汽车4S店在给消费者办理贷款购车过程中,受利益驱使,存在强行指定保险、强行上牌等霸王条款。同时,消费者购车后,汽车4S店要求消费者必须在4S店内进行保养,如不在店内保养则不提供车辆保修服务。另外,热销车还需要加价购买。
4月10日,本报又刊发了消息《4S店霸王条款依旧我行我素》,对一些汽车4S店的霸王条款依然存在进行了报道。4月15日上午,记者随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工商分局和海西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利丰汽车城对几家汽车4S店进行了调查了解。4月16日,本报刊发消息《执法人员暗访部分4S店:霸王条款依旧》。
在报道中,海西路工商所副所长王小军表示,他们已经对十几种汽车品牌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有80%的4S店存在强制消费者上保险的现象,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投保方。对于4S店收取的保险保证金,消费者有权要求4S店进行退还。
本报的连续报道刊发后,引起了首府市民的高度关注,众多市民都表示在买车的过程遭遇了4S店的霸王条款,部分读者表示会向工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月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张先生对记者说,3月初,他从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40多万元的奔驰轿车,当时4S店要求必须在指定的保险公司上全险,除去首付车款,他还缴纳了保险保证金、金融服务费等多项费用。他明知道在4S店买车会遇到一些霸王条款,有些费用收的不合理,但是又无可奈何,只能按照商家的要求办理。当他看到本报的报道后,他决定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4S店给他退还8000元的保险保证金。
5月7日上午,张先生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工商分局海西路工商所进行了投诉,并递交了相关材料。
当日上午,海西路工商所副所长王小军向记者表示,他已经受理了张先生的投诉材料,并与奔驰4S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要求给张先生退还8000元的保险保证金。同时,他已经让张先生直接到奔驰4S店办理退款手续。
当日,张先生告诉记者,4S店已经同意给他退还8000元的保证金,过几天钱款会直接打到他的银行卡里。
王小军告诉记者,该奔驰4S店让消费者强行购买指定保险,并缴纳保险保证金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下一步,他们会进一步调查,对该4S店进行处罚。同时,他也希望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霸王条款,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 郑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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