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全省气象现代化建设督查工作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张蕾 徐晓报道 11月23日至30日,贵州省气象现代化建设督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三支省级督查组分赴9个市州,就各地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贵州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贵州气象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情况进行督查。
三支督查组分别由省气象局带队,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民政厅、省国土厅等单位为督查组成员,对全省9个市州的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督查主要以召开座谈汇报会的形式进行,各市、州人民政府就贯彻落实《意见》中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优化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保障措施落实等四个方面,以及《纪要》中津补贴情况、新增雷达和骨干站等情况进行了汇报。
此次督查围绕《意见》中的各个指标进行。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方面,重点督查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气象灾害预警体系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强化省市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和县级应急指挥终端建设等内容。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方面,重点督查了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及均等化计划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为农气象服务、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效益、建立基层组织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认证制度等内容。在优化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方面,重点督查了重点工业园区、中心城市、现代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情况。在保障措施落实方面,重点督查了政府推动气象现代化协调机制和部门合作联动机制、气象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
为确保此次专项督查取得成效,11月17日,贵州省气象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首次联络员会议,就对此次督查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和掌握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展情况。同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做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