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细化措施全面从严治党
开鲁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精神,严格纪律约束,将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细化为5个大方面、33项具体措施,确定牵头单位、协办单位,明确任务分工,通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让干部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
该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将《党章》、“四个全面”教育纳入其中,采取集中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已有26名县处级党员干部讲了“三严三实”专题党课,督促全县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为进一步强化廉政纪律教育,县纪委整理编印了《党纪新规汇编》,将《党章》和中央、自治区制定出台的一系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相关法规制度进行梳理,系统汇编党纪新规23篇,并下发至全县各单位,明确划定了纪律“红线”。
加强制度化管理
该县继续全力推进全县《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的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全面加强对党委、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执行。县纪委对“三重一大”“三个公开”、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对不按制度办事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刚性约束和执行性。为全县22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和370名正副科级党员干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健康档案”,促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警醒警觉,经常对照检查。
强化监督制约
该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了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抓“节点”、抓“经常”,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年初以来,相续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和清明、“五一”期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织督查组深入各镇场、县直部门及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组织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视公开服务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跟踪督查;积极组织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治理工作,对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规行为真正做到“零容忍”。严格执行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周计划”“日安排”、外出请示报备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
强化从严执纪刚性约束
该县完善和深化预防腐败、联动办案机制,明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与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年初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共受理群众举报70件(次),初核64件、立案23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查处“四风”问题7起,处理党员干部13人,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
加大“两个责任”落实和追责问责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该县率先制定出台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方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为主线,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委多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重点工作经常过问、经常协调、经常督办。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经2次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内设机构调整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和人员数达到机构和编制总数的70%以上。在年初全县纪委全会上,2个县直部门党组书记和2个镇场党委书记,围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述责述廉,强化了对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王晓平)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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