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颁布新《性交易法》 性工作者可自由选客户
18.07.2015 13:55
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 导读 ]德媒称,妓院经营者将来在申请营业执照时有义务提交详细的经营规章。德国联邦家庭事务部国务秘书拉尔夫。
德媒称,妓院经营者将来在申请营业执照时有义务提交详细的经营规章。德国联邦家庭事务部国务秘书拉尔夫。克莱因迪克说,新《性交易法》草案对此作了规定。据悉,将来只有妓女可自由选择顾客及性服务方式的妓院才能获准营业。新规定也将禁止群交等备受争议的服务项目。
据德国N-TV电视台网站7月16日报道,现下法案仍在部门协商之中。该法案首次对妓院经营者设立了行业准入标准。按规定,经营者必须"可靠",不得有贩卖人口等犯罪前科。非法摩托党帮会的成员也会被禁止涉足该行业。妓院经营者只有权利就工作时长等框架条件对妓女作出规定,无权就特定性行为提出要求。
报道说,但法案也新纳入了妓女的登记义务。妓女必须亲自到有关部门登记。她们还必须接受体检。新法案还特别规定18岁至21岁的低龄妓女必须每半年体检一次。其余年龄段的妓女则须每年体检一次。未登记的妓女首次被发现将受到警告。屡教不改者将被处以罚金。
此外,使用安全套也将成为义务--但这方面只追究嫖客的责任。根据新法案,无保护措施的性交易属违法行为,嫖客将被处以罚金。
大联合政府制定的新法案吸取了红绿政府通过的《性交易法》的经验教训。《性交易法》令卖淫在德国不再违法。但批评者认为,该法无意中会助长强制卖淫。因此,尤其联盟党要求法律作出更严厉的规定,而这在执政联盟内部曾引发长期争论。据悉,新法将于2016年生效。
[责任编辑:孙宇]本文来源: 呼和浩特新闻网
18.07.2015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