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和处罚违法停车?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停车难问题日渐凸现,特别是在商圈周边,因违法停车受到处罚的案例屡见不鲜。采访中,市交管支队孙警官就违法停车的处罚为读者朋友们进行详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章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交警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该首先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第18条、11款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要对违法停车进行罚款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第二,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如果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是不构成违法停车的,不能予以处罚。
驾驶人在场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驾驶人不在场时,在汽车被贴罚单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罚单上指定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缴纳滞纳金的,因此要尽快处理罚单。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文明出行,合理停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省去找车位、停车带来的麻烦;尽量选择商圈外围区域停车,免得因找不到车位后违停被处罚;提前了解周边停车场分布情况,按位按标停车,避免随大流违法停车,单行路段禁止长时间停车;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开商圈交通高峰,尽量选择在晚高峰后驾车出行。(记者 夏合琴 通讯员 孙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