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探索实施“三星五级”戒毒康复管理模式

12.01.2015  20:12

        为更好地培养戒毒康复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充分调动其接受教育矫治的积极性,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探索实施“三星五级”戒毒康复管理模式。“三星”为每月末,由康复中心民警和全体戒毒康复人员对每名戒毒康复人员本月学习、劳动等日常表现情况进行集体评议,根据得分情况,评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评为一星的戒毒人员享有待遇为:每天奖励10元,一个月1次探访和1次亲情电话;评为二星的戒毒人员享有的待遇为:每天奖励15元,一个月2次探访和2次亲情电话;评为三星的戒毒人员享有的待遇为:每天奖励20元,一个月3次探访和3次亲情电话,同时享有1次当月邀请直系亲属来所康复中心团聚的机会。“五级”是对戒毒康复人员实行五级探视制度,根据戒毒人员进入康复区域的时间递进等级。具体为:进入康复区域满1个月的戒毒人员,每月可享受2次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2天,共计4天;满2个月的戒毒人员,每月可享受2次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3天,共计6天;满3个月的戒毒人员,每月可享受2次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4天,共计8天;满4个月的戒毒人员,每月可享受3次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4天,共计12天;满5个月的戒毒人员,每月可享受3次探视,每次探视时间不超过5天,共计15天。每月探视可分次进行,也可累计合并一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