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7期
(2016年第7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在全区建档立卡“回头看”和2015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采集培训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韩建刚
(2016年3月29日)
同志们:
正当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进行数据录入的关键时间节点,举办全区建档立卡“回头看”和2015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意义深远。这期培训会举办非常及时,在关键的时候抓住了关键的节点,对下一步建档立卡工作可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希望大家利用好这次机会。本次培训会内容比较丰富,一是特别邀请了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的王文明副处长专程到这里为我们讲课并对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利用这次培训班对12个盟市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及建档立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核对核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纠正完善。国务院扶贫办明确要求,各省(市、区)要在三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所以我们剩下的录入时间非常有限。这次录入工作结束后,如果我们工作中还存在问题、还想修改,系统可能将不再开放,所以本次培训班可以说是建档立卡录入工作中最后一次可以进行完善的机会,希望大家通过这次培训将建档立卡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使我们的工作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各个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考验。借本次机会,我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给大家做一个通报,希望各盟市、旗县通过全区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比出自己的工作处在什么样的水平和阶段。
一、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
回顾全区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四个阶段:
2015年9月21日到12月上旬为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印发通知、部署工作、梳理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清单逐户逐项进行第一次核实整改、汇总数据整理上报。
2015年12月中旬为第二阶段。调查核实、整改处理国家审计署提出的9万多条问题信息。这个阶段对我们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审计的介入帮助我们查找出自己没有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的推动,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推动了我们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个阶段也是一个转折性的阶段。
2015年12月下旬为第三阶段。学习借鉴审计组的方法,充分利用如住房、车管、农机、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平台,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核查整改不符合扶贫标准的对象。单靠扶贫部门走村入户的核实方法,有些问题是无法发现的,所以借助有关部门的数据平台对我们的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个阶段也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多的思路。
2016年1月初开始到现在为第四阶段。在认真调查核实、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各地进一步细化方案、量化标准、强化措施,再一次对在册的贫困人口逐村逐户调查核实,分类处理,把不符合条件的清除出去,把最符合条件的纳入进来。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各盟市、旗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了责任倒查机制,在思想上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从而进一步调动了大家的责任心,有效避免了建档立卡识别过程中识别不准、走后门等现象。针对有些地区贫困人口收入高于国家标准的实际,在综合考虑贫困因素的基础上采取“倒排法”把最贫困的人口选出。
(二)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行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自治区先后召开了党委扶贫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脱贫攻坚推进会、盟市分管领导和扶贫办主任会和全区扶贫办主任座谈会等7次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王君书记明确要求精准扶贫一定要做到“底数清、标准清、办法清、责任清,落实到户到人”。巴特尔主席、李佳副书记、王玉明副主席均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区各级党政把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据统计,12个盟市和96个旗县党委、政府领导主持召开建档立卡“回头看”专题会议346次,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研究558次。“回头看”工作期间,全区共选派工作队6590个,派出乡镇及以上各级干部27276人,加上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参与“回头看”工作的干部达10万多人。
各级党委政府如此密集研究、高位部署、强力推进,可以说在扶贫工作的历史上是没有过的,足以说明各级领导对“回头看”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足以说明“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是对象精准,可以这样说,去年以来各级领导每天都有人在要贫困户的数量、要精准到人的致贫原因、要落实到户到人的扶持措施。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脱贫致富的愿望十分强烈,各级干部都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扶贫事业中来,所有这些都倒逼着我们搞好建档立卡“回头看”,把真正贫困的识别对象摸实选准。
二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组织。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职责划分、坚持原则、整改要求、问题梳理、方案制定以及工作完成时限等方面对“回头看”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之后我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和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制定下发4个文件,对“回头看”工作提出阶段性要求。盟市旗县既统一行动抓落实,又结合实际找办法,经充分调查研究相继制定出台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回头看”工作方案、意见、办法,不断制定新措施,提出新要求。据统计,盟市旗县累计出台下发“回头看”相关文件436个。
三是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规范运行。为了使各级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快速学会方法,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对参与这项工作的各级干部开展了业务培训。其中自治区举办专题培训班5次,培训业务骨干650人(次);各盟市旗县举办培训班210次,累计培训业务骨干和各级干部32731人(次)。同时,各级干部在入户调查、核实整改过程中,一边落实工作任务一边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回头看”工作的目的意义、识别标准、识别要求、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使“回头看”政策家喻户晓,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查整改。按照《“回头看”工作方案》规定的“六看”工作内容,自治区层面共梳理出11个方面的问题清单,并对每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分解到乡镇、嘎查村,以嘎查村为单位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户逐项核实整改。为了使“回头看”工作更准确更具权威性,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扶贫办都对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信息与财政、民政、社保、住建、工商、交警、残联、农机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手段不先进和有些信息核查难等问题。通过比对核查,全区累计发现整改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对象83282户、213773人。对识别前已经存在并且确实不符合贫困标准的对象在建档立卡系统中作“一般农户”处理,对确实生活困难的对象经层层审核签字把关后保留;对识别后发生的问题按“脱贫”处理。将重新审核确定的贫困户信息再一次与有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真正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
五是强化了督查考核工作,狠抓落实。将督查考核制度化、常态化。从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首先由旗县开展了认真自查,对照问题清单逐户逐项进行整改,对贫困人口进行调查核实,对乡镇、嘎查村工作进展督查考核。其次是各盟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部分盟市采取旗县间互查的方式,起到了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第三是自治区督查考核。组成了四个督查考核组,由办领导带队,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12个盟市、22个旗县的22个贫困嘎查村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回头看”督查考核做到了严格标准、不留情面。对盟市、旗县工作情况严格按标准计分评价,排队通报。而且要与盟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挂钩,与2016年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的分配挂钩。
二、“回头看”工作成效
总的看,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开展近5个月以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周密部署,经过我们扶贫系统的精心组织,经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座大家的辛勤工作,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核准摸清了2015年末全区贫困人口底数。2014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8万户、157万人。2014年、2015年两年共计脱贫77万人,到2015年末全区还有国家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322879户、803047人,其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保留的有248591户、630973人,“回头看”工作重新识别需重新录入的有74288户、172074人。
(二)核准摸清了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全区现有80.3万贫困人口中,因缺资金致贫22.4万人,占27.9%;因病致贫20.3万人,占25.3%;因灾致贫10.8万人,占13.5%;因学致贫6.6万人,占8.2%;因其他原因致贫20.2万人,占25.1%。
(三)制定了“五个一批”分类扶持措施。在精准识贫基础上,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措施,逐户逐人分类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37.9万贫困人口,通过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帮助实现就业来脱贫;对20万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区、“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对26.9万因学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实现脱贫;对13.3万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实现脱贫;对其余2.5万人通过生态保护脱贫。
(四)进一步明确帮扶责任,落实了帮扶责任人。实行了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承担主要责任、旗县承担主体责任、乡村两级干部承担直接帮扶责任的“五级书记抓帮扶”责任书。38位省级领导联系38个贫困旗县,386名盟市级领导联系贫困乡镇,1854名县处级领导联系贫困嘎查村,1.1万名驻村干部和8192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8.7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了7244个有贫困人口的嘎查村全覆盖,32万贫困户每户都有1位帮扶责任人。
(五)解决了建档立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解决了规模分解问题。过去,将贫困人口全部分解到贫困嘎查村的旗县重新分解了贫困人口规模,对贫困人口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控制规模指标分解不合理和个别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偏高以及部分贫困村特别是非贫困村没有贫困人口等问题。使全区贫困人口分布更加合理,无论重点县、重点村还是非重点县、非重点村贫困发生率都调整到了合理区间。
2、清理了不符合标准的占用对象。经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扶贫办与财政、民政、社保、住建、工商、车管等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和调查核实,全区累计发现处理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问题的对象83282户、213773人。
3、完成了信息采集及更新工作。在“回头看”工作中对现有80.3万贫困人口再一次开展了入户调查,印发填写了新修订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自然村信息采集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表。全区建档立卡纸质档案资料已于2月底前填制完成,3月中旬开始在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数据,目前大部分旗县已经或即将完成录入工作。
4、对异常数据进行了清洗。贫困户信息修改、录入工作完成后,对“回头看”梳理出的其他问题,如系统内的异常数据、空值、身份证号相同名字不同或证件号码不存在以及部分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没有纳入到建档立卡系统等问题都得到了全面整改。
三、“回头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仍然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有的盟市、旗县贫困人口底数还不清,比如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作“一般农户”处理的有多少,2014年、2015年分别脱贫了多少,系统中经“回头看”核查确认保留的有多少,新识别需重新录入的有多少等等至今还没有完全搞清楚。
二是个别旗县对贫困户识别标准把握不准。对发现问题信息涉及的农牧户简单的“一刀切”清理,直接标注为“一般农户”或作“脱贫”处理,没有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认真调查核实评估;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没有得到项目扶持、没有受益;有的旗县没有严格按照退出管理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退出工作,存在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的现象。
三是驻村帮扶工作不平衡。个别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时间短,对村里的情况不了解,没有参与到“三到村三到户”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部分帮扶责任人发挥作用不够,有的贫困户不知道自家的帮扶责任人是谁、要为他们做些什么。还存在一人帮扶很多贫困户的现象。
四是档案资料还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脱贫管理、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和处理结果、“回头看”重新识别、三到村三到户项目管理等档案资料留存不齐全、管理不规范。个别乡村《扶贫手册》填写不全面,特别是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填写不具体、不详实。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时限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1、分类标注。各旗县将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审计整改工作中确定进行调整的贫困户信息要按照“一般农户、2014年脱贫、2015年脱贫、系统中保留”四个类别进行标注,确保在系统中把“回头看”成果详实的反映出来。
2、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将“回头看”重新识别认定的贫困户和按自治区确定的返贫致贫规模新识别的贫困户通过“贫困户新增”功能录入业务管理子系统。3月24日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下发了《关于限时完成建档立卡“回头看”和2015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13个正在收尾的省份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新识别贫困户基础数据的补录和被清理的非贫困户的标识工作。虽然通报中没有内蒙古,但系统中的进度是随时能看到的。因此,进度慢的盟市、旗县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必须按时限全部完成。国务院扶贫办3月31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建档立卡工作座谈会,对落后的省份进行通报,我们绝对不能落后,不能拉全国的后腿。
3、认真做好数据审核、清洗工作。录入工作完成后,旗县、盟市层面都要再一次将贫困对象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进行比对,进一步核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回头看”整改完成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否则将严肃追责。
(二)编制数据分析报告。录入工作完成后,各盟市、各旗县要尽快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分析报告,特别是汇总分析精准到户到人的致贫原因,制定精准到户到人的帮扶措施,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开展2014年、2015年度“脱贫”对象的验收评估工作。今年国务院扶贫办要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14年、2015年减贫工作进行验收评估,重点评估退出对象的精准度,调查了解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并且要把验收评估结果作为各省(区、市)扶贫开发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我们一定要在国家开展验收评估之前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一是各旗县要开展认真自查自验。严格按照自治区《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方案》规定的“初选退出对象、民主评议、审核公示、退出户签字确认、脱贫销号”退出程序查漏补缺,真正做到退出程序规范,退出档案资料齐全,老百姓知晓度、满意度高。要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扶贫对象退出工作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脱贫”退出的农牧户进行综合评估,逐村逐户开展退出工作。对拒不签字确认的退出对象要由评估小组送达退出确认书。二是盟市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自治区督查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评估。四是对经过验收达到脱贫标准的脱贫对象要通过延续帮扶抓紧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坚决杜绝被脱贫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构建全国大集中系统的同时,自治区将建立各部门互联互通的大数据平台,建立自治区扶贫开发指挥监控中心,各盟市、旗县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抓紧建设本地的扶贫开发指挥监控中心,实现扶贫开发数据实时展现和扶贫开发挂图指挥作战。推动我区扶贫开发工作决策的科学化、项目实施的规范化和资金使用的精细化。
(五)加强建档立卡信息化工作培训力度。自治区对盟市、旗县的培训基本已经做到该培训时一定培训,但是盟市对旗县、乡镇和嘎查村的培训力度还比较薄弱。各级单位都要抓好培训,不要越往下走效力越递减。我们的具体工作主要是依靠乡镇和嘎查村这两级来完成的,但是有些盟市在“回头看”工作中对基层工作人员只进行了一、两次培训,这样工作会出大问题。培训是把工作部署下去最好的方法,所以基层的培训工作一定要加强,做到让我们的政策家喻户晓。
(六)完善档案管理。对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以来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对2014年建档立卡时贫困户识别档案全部装订成册;对2014年、2015年脱贫工作按照退出管理办法梳理;对“回头看”工作拉清单;对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整理;对新识别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各盟市都带来了自己认为做得好的档案资料,大家要互相学习借鉴,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目录》所列条目,把建档立卡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留存好。目前,电子档案资料的管理已经比较完善,但纸质档案资料的管理还不够规范。在我们督查过程中发现,很多原始资料还在贫困户手中,并没有存入我们的资料库,类似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用专人专柜来把档案资料妥善完整的留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