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六项措施持续深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25.04.2016  19:54

 

为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近日,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向社会公示了2015年度包头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5家,不断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履约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流程,向社会公示了《包头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二是 对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的“守重”企业,依照《办法》细化、量化相关考核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符合公示条件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 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动态监管,实行年度公示、梯次培育和退出机制,取消了“守重”企业终身制。 四是 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服务。 五是 加大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宣传力度,实施优惠政策,扩大“守重”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拍卖备案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 六是 逐步扩大涉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公示比例,以支持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自律能力和信用水平,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打造“信用包头”做出了积极贡献。(范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