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教育发展踏石留印

27.02.2016  12:16

——我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之八

  记者杨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教育,一个地区的发展同样离不开教育——正是在此意义上,2015年,自治区在财政支持全区教育发展中堪称踏石留印。

  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支持全区重点民生教育项目:

  下达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2.32亿元,保障了“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下达资助资金7.55亿元,全面落实对全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确保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多元发展:

  下达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93亿元,支持盟市、旗县和乡镇所在地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对民办幼儿园实行补助政策,大大缓解了孩子们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支持城乡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15.14亿元,惠及全区162万名中小学生,进一步改善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争取中央资金6.9亿元,自治区配套2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国贫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区贫县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下达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1.5亿元,不断改善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均能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并支持全区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下达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7亿元,重点改善城乡结合部、连片特困地区等特殊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

  筹集下达校园足球建设补助资金10.3亿元,积极支持613所足球特色学校和边境区、三少民族地区、部分贫困旗县足球场馆建设及校园足球联赛、足球训练基地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区作为全国唯一足球改革试点省份校园足球事业发展。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促进全区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03亿元,同时自治区在地方教育附加中安排职业教育资金3亿元、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2亿元,支持职业院校综合实训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职业院校办学整体实力,努力提升职业院校学生实训水平,加快发展全区现代职业教育;继续促进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政策,下达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两免”资金10亿多元,惠及全区44.38万名高中学生和21万名中职学校学生;下达高职院校奖补资金2.3亿元,进一步提高全区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促进全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学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提升全区高校经费保障水平,我区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5.61亿元,将自治区直属本科院校四档生均拨款定额折算系数改为六档,不断提高直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3亿元,同时自治区安排资金3亿元,支持内蒙古大学等12所高校的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着力提高高校教学水平,提升我区高校办学层次;下达直属高校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专款8000万元,缓解了高校债务压力,推进高校走内涵式教育发展之路,进一步提高办学和科研水平。

  这踏石留印的矫健步履,来自内蒙古财政促进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下达2014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7亿元,全区34.6万名学生受益;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120元的标准对所有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寄宿生给予寄宿费补助,并下达资金0.61亿元,全区55.7万名学生受益。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350元,初中1620元、高中1890元的标准,下达2015年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6亿元,全区16.7万名学生受益;下达201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6亿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59亿元、自治区中职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资金0.7亿元、普通高校资助经费5.5亿元,全区50多万名学生受益……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