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1.11.2014  22:34

 

                  呼环通字〔2013〕22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现将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参照执行。                   2013年3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           局各位领导。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印发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根据中共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局领导到下级单位调研工作,要围绕全市环保领域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围绕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总结典型经验。重要调研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局领导到下级单位调研,要合理安排时间、地点和路线,局主要负责人到下级单位调研,机关科室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旗县区环保局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局其他领导到下级单位调研,科室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旗县区环保局对口陪同人员1人。 3.简化接待工作。局领导到旗县区环保部门或直属二级单位调研工作,下属单位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显示屏,不安排迎送,不摆放水果,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就餐的按标准安排工作餐。 二、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 4.畅通意见渠道。按照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从环保实际和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形式,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机制,办理环保建议和提案必须认真听取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12369环保热线建设,及时办结群众举报或信访投诉的环境案件。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敏感性较强的信访案件,相关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和接访,局领导要进行督办。对群众要热情周到,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5.推行办事公开。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实行阳光服务,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行为等措施。坚持网上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环评项目、办事程序和联系电话,认真及时办理在线业务。干部职工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卡、有价证券和土特产等。 6.提高审批效率。自觉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设环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坚持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确保我市环保政务便民、公开、高效。 三、精简会议活动 7.整合减少会议。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每月“无会周”制度的实施,局机关会议应尽可能整合,局办公室依据相关部门关于召开会议的申报,制定合并召开计划和方案,经局党委会或局务会研究同意,合并召开。召开全市性的环保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除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市委政府要求和因紧急情况临时需要召开会议之外,不得召开计划外的会议。 8.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各类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模,减少参会人数,大会和现场会一般只开到旗县区环保局和直属单位。部门业务工作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有关的部门参加,一般不邀请局主要领导出席。要严格控制会期,单个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一般不超过一天。 9.提高会议实效。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以及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内容。要改进会议形式,除年度环保工作会议之外,原则上不召开大型会议,特殊情况需召开大会或现场会的,须经局党委会或局务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 10.严格控制礼仪性活动。局机关举办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等礼仪性活动,须经局党委会或局务会研究同意,不外租会场、不聘请礼仪人员、不摆放鲜花。机关干部一般不出席旗县区环保局和各类企业举办的各类礼仪性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 11.减少文件和简报。凡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已经在会议上印发或其他形式作出安排部署的,不再发文;会上已印发的文件,会后不再印发。严格环境信息报送制度,没有实质内容、可报可不报的信息不要报送,局内设机构、下级单位的简报,不能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要大力压缩事务性文件,严格控制表彰奖励类文件,减少审批类文件,规范政策性文件。 12.提高办文质量和时效。文件要严格控制篇幅,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练,报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要短而精,重点反映工作中的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情况汇报,简报一般不超过2000字。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缩短流转时间,确保办文工作高效有序。 五、严控评比考核项目 13.严格控制和统筹设立检查评比考核验收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之外,局内部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活动需年初统一审定,并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性质相近的项目要合并进行,上级已经开展的不重复开展。 14.改进检查评比考核验收方式。严格控制范围和规模,简化程序,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提倡和鼓励考核形式创新、力求实效。 15.严明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纪律。要轻车简从,不要求被检单位主要领导陪同,严禁干扰被检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严禁收受礼品,不接受被检单位宴请。 六、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16.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下达的经费支出控制额度,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17.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出境、公车消费的管理。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擅自提高接待标准,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因公出国出境要严格实行限人数、限次数、限时间、限额度的“四限”政策;严格按照编制规定和标准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落实好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的规定,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18.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会场要尽量安排使用局机关会议室,严禁到高档宾馆或风景名胜区开会。要严格执行会议经费支出规定,严格执行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借会议之名组织公款娱乐、健身、旅游、宴请,严禁发放会议纪念品。 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19.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规定,大力整治“懒、庸、旧、飘、冷、软、散、奢、贪”行为,严格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看视频、听音乐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活动;严禁利用上班时间和办公设施进行买卖股票、基金、证券投资等活动;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20.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修订完善并落实《呼市环保局机关干部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等相关制度;遵纪守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吸毒、涉黄等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 21.勇于创先争优。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树立一流工作标准,强化“争第一、创一流”的意识,勇于在全区环保系统横向比较中创先争优、走在前列。大力营造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的良好氛围,让“正能量”成为组织文化的主旋律。 八、加强督促检查 22.局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规定及本办法,自觉接受监督。 23.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局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局办公室、人事科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局纪委监察室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24.各旗县区环保局和局直属单位要配合、监督执行。 2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紧盯加油站防渗工作不放松
为加快推进全市加油站防渗漏改造进度,日前,市环保局联合旗县区环保局对全市各石油销售公司进行了加油站防渗漏改造工作专项检查。截止8月底,已完成91家,445个储油罐,完成总任务的39.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