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项目

20.11.2014  20:32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我委已经转发落实。主要放开的收费项目如下:
          一、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项目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探勘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对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其收费标准仍按有关规定执行,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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