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区政府采购规模达432亿元
13.01.2015 16:46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2014年,自治区本级累计执行政府采购预算122.3亿元,实际采购规模达到109.93亿元,同比增长7.43%,节约资金12.3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12%。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规模为83.64亿元,工程类采购预算规模为29.26亿元,服务类采购预算规模为9.4亿元。
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区政府采购规模一直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2014年,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成绩,尤其是几项亮点工作得到了各界的好评。
一是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和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出了政府采购“五化互动”建设目标。“五化互动”建设目标具体内容是:明确制约机制,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明确工作流程,促进采购行为规范化;明确办事平台,促进人为因素最小化;明确采购方式,促进公开透明最大化;明确监控范围,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一年来,相关领域建设齐头并进,“五化互动”促进工作发展的累积效应逐步显现。
二是发布了《2014-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新《目录》的政策要求更为严格,与形势结合更为紧密,列入的项目数量大幅增加,为强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试点开展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试点出台了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凭证的信用担保政策。中小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体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快速获得银行贷款。迈出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坚实步伐。
四是印发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办法》。根据中央巡视组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办法》,实现了对工程类项目的全流程监控,有效填补了该项工作的制度空白。
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和集中采购机构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考评和检查,准确反映了当前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效解决了一些基层单位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促进了盟市间的工作交流,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是在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将6大类、54款,共270项公共服务项目列入了指导性目录。
七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代自治区政府拟定了《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依法理顺了政府采购监管、执行体系。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3.01.20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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