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法院将法庭“搬进”农户家
16.12.2014 19:43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张家营子村村民刘某将同村村民于某起诉到敖汉旗法院,希望法院能给解决下他和于某间的纠纷。今年刘某承包了10亩地种植玉米,玉米苗长到半尺多时,于某家的六匹马进到刘某的玉米地里将玉米苗连吃带糟践近5亩,两人私下交涉后,于某付给刘某1000元作为补偿。此事本就告一段落,没想到当刘某再次精耕细作重新将玉米苗经营好,秋收时将玉米掰下后放置在地里还未来得及运回家中,于某家的六匹马又跑到了地里将玉米毁损,眼看着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化为泡影,刘某一气之下将于某告到法庭。
办案法官了解到刘某和于某平日里并没有其他矛盾,便多次联系两位当事人,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从村民间的情感上进行劝导,最终,于某同意给刘某支付赔偿,但声称自己太忙没有时间。办案法官考虑到尽快解决案件,不让两家因一点小事使矛盾更深,于是便驱车来到了于某家进行调解。在办案人员主持下,于某当场向刘某支付1000元损失费,并且向刘某表达了歉意。
敖汉旗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灵活办案思路,缩短办案时间,法官们经常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现场办案,流动审判的足迹遍布各个村落,得到了当事人和当地村民的一致好评。(通讯员:王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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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4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