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18.02.2017 07:05
本文来源: 文化厅
2月14日下午,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在鄂尔多斯大剧院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讲座培训班,并特邀请国家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进行讲解。此次参训人员共计526人,其中包括自治区各盟市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联盟55人;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173人;各旗区、苏木乡镇分管文化工作的领导及公共文化工作人员298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12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基础性、全局性的法律,它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规定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等内容。
据了解,为更好地理解并贯彻执行该法,春节前夕,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组织准备了这次专题法制讲座。相信此次讲座的举办将为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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