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30.09.2016  18:45
      从2013年国家将农民培训从转移培训转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20个旗县进行了试点,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一批新型职业农牧民在蓬勃涌现。

  自治区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的试点工作从2013年开始,先后在20个旗县展开。截至2015年,全区共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1.2万人。经过近3年的探索实践,自治区基本上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制度框架,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牧民逐渐成长起来,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牧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 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中,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