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好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正式授牌
9月22日,鄂托克前旗“好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授牌仪式暨首次调解员业务培训在敖镇赛罕社区举行,旗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占军,旗妇联主席冯春花,旗司法局副局长张雁凌出席授牌仪式,赛罕、巴音、满都拉社区各相关负责人及全体调解员参加了仪式。
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赛罕社区“好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旗妇联副主席王新芳就“好大姐”家庭调解室图标的意义做了详细介绍。图标整体是紫色渐变色,代表浪漫甜蜜的爱情,圆形代表月亮,里边的花是马兰花,马兰花既是我旗旗花,同时也寓意爱的使者,月亮与花的结合完美的诠释了“花好月圆”,家庭美满幸福之意;艺术感的屋顶,再加上一条河流寓意家庭和谐源远流长,下面的屋顶代表上面的屋顶在河流形成的倒影,总体构成一个口字;再加上旁边的马兰花设计成“禾”苗的“禾”字造型,这样就是一个“和”谐的“和”字,寓意“家和万事兴”,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图标总体给人幸福和谐、生活美满的感觉。
授牌仪式后,调委会举办了首次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了旗司法局刘振欣律师以及具有多年调解经验、同时也是调委会成员的王文光同志为调解员授课。通过培训,使调解室的工作更加规范,调解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今后更好地为社区广大居民群众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旗妇联针对妇女诉求上访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的现状,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今年7月份,联合旗司法局成立了鄂前旗“好大姐”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成员由旗妇联和旗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并聘请了15名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为调解员,共同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处。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调解纠纷8件,为旗“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贡献了重要力量。为了方便调委会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调解需求,调委会依托社区“妇女之家”分别在赛罕、巴音、满都拉社区先行成立“好大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妇女维权工作联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