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苏旗强化扶贫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

28.09.2016  03:38

东苏旗强化扶贫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

 

  在“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东苏旗摸索出适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强化项目后续管理,放大扶贫效益。根据项目嘎查村集体经济不足、贫困牧户极易返贫的实际,由嘎查“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提出充分发挥贫困群众主体责任,为提升扶贫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在购畜扶持项目上,采取了扶贫“流动畜”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贫困牧民的积极性,夯实嘎查集体经济基础,提升了自我发展能力。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权责义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嘎查的责任意识,旗扶贫办与项目嘎查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书,并进行依法公证,明确规定扶贫畜牧户经营受益、嘎查所有、扶贫办监督等三方权责义务,有效保障了扶贫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要求任何人或组织无权对扶贫畜进行侵占买卖,具体经营措施必须由嘎查两委班子召开牧民代表大会决定。三是扶贫畜群坚决施行“铁畜”管理。要求嘎查必须跟所扶持牧户定期签订承包合同,防止扶贫畜的丢失、流失和损失,确保扶贫畜的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嘎查实施轮换扶持贫困户制度,具体承包期限嘎查两委根据牧民情况确定,一般采取3-5年为一个扶持期,承包期到期受扶持贫困户脱贫以后嘎查可以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承包给的基础母畜,给另一个需要扶持的贫困户,同时,跟新受扶持的牧户收取自筹资金,退回原扶持户所缴的自筹资金,逐步实现所有贫困户的轮换扶持。这种做法主要是原受扶持户在受扶持期间无偿经营受益,但不能损失扶贫畜,极大提高贫困户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假如到2017年《三到村三到户》项目实施完后,嘎查再发生贫困户完全可以用嘎查扶贫“流动畜”进行扶持,滚动发展,实现项目效益的持续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