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遭辞退可申请仲裁

28.04.2016  17:39

  前几日,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近3年的小张突然接到公司的解聘书,理由是小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公司员工之间吵架,一经发现核实将辞退处理。”因为此前小张在办公室与同事发生过争执,本来事情过去了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不料却被公司借机发挥。小张认为,自己并不是在工作上犯了错误,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失,所以他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知该如何维权?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祯: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平原则,而同事之间偶尔发生争执实乃正常现象,且并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所以公司给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小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武子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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