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毒贩曾是警察还涉嫌信用卡诈骗 6嫌疑人被诉
跨省贩毒团伙落网
2014年4月,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获得线索:户籍地在浙江的钱某在包头市长期从事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经调查,钱某在包头市掌握着一个专门从事贩卖毒品的犯罪团伙,由钱某出资从广东籍绰号为“光头”(吴某)的手中购进毒品,然后带回包头贩卖,每次购进的毒品都在1000克以上。
同年10月1日,钱某及团伙成员任某在携毒品返回包头的途中,被守候多时的干警抓获。与此同时,钱某远在广东陆丰市的上线“光头”及其同伙,也被提前抵达布控的青山区公安分局干警抓获。
后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案发,“光头”共向钱某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315.9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40粒、氯胺酮(俗称“K粉”)200克。钱某将购买的毒品分5次运输至内蒙古包头市、浙江省乐清市,并分别贩卖给孙某、张某、郑某、“老红头”、“大姐”、“客”、吴某等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配合毒品运输,钱某的女友杨某晶也曾参与其中。
警察参与贩毒
钱某和任某被抓后供述,这次他们从“光头”手中购买了甲基苯丙胺4075.99克。而出资人除钱某外,还有一名叫孙某的男子。
在对孙某的调查中,却让所有的办案人员感到意外。孙某竟也曾是包头市的一名公安干警,还曾在包头市巡特警支队、东河区公安分局、青山区公安分局任职。
据调查,2014年间,孙某曾多次从钱某手中购买毒品,除自己吸食外,还贩卖给他人。他还曾欠下2万多元的信用卡欠款。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理认为,吴玉某、钱某、杨某晶、任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贩卖、运输毒品。其中吴某贩卖甲基苯丙胺5315.9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0粒、氯胺酮200克;钱某运输、贩卖甲基苯丙胺5315.9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0粒、氯胺酮200克;杨某晶伙同钱某共同运输、贩卖甲基苯丙胺4575.99克;任某伙同钱某共同运输甲基苯丙胺4075.99克;张某贩卖甲基苯丙胺198克。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吴某、张某的刑事责任,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钱某、杨某晶的刑事责任,以运输毒品罪追究任某的刑事责任。
而孙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钱某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4075.99克,单独贩卖甲基苯丙胺34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0克;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人民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席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魏广全)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