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检察长到基层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16.11.2017  03:09
      11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到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检察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宣讲报告会通过电视电话形式召开,通辽市两级检察院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聆听了宣讲报告会。 马永胜紧扣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检察工作,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的主题和主要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去五年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八个方面,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

  马永胜指出,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使之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马永胜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定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站位全局、前瞻未来,思考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研究谋划检察工作的思路、任务和举措等。

 

 

  马永胜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必须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贯彻落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履行宪法赋予的批捕、公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传统检察职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充分做好检察职能调整工作,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列出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衔接配合工作。履行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新职责,将其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高标准高定位,以跨越式的发展思维推进。马永胜还要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内蒙古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