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拉格歹乡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11.03.2015  12:20
                      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拉格歹乡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科右前旗巴拉格歹乡在全乡范围内针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社区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多次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学习宣传。《条例》在受教人群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乡政府、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向群众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具体工作程序,各部门工作受到群众的广泛监督。提高了行政的合法性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诉求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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