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局安排部署下半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

29.06.2016  00:13

6月22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局召开会议,对2016年上半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进行了总结,借鉴赴兴安盟学习培训宗教工作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下半年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工作方面:一是与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精准扶贫,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在民族团结乡、鄂尔栋镇、兴昌社区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加大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将城市民族工作与  “五城联创”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街道、社区的宣传优化工作。

宗教工作方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引导;加强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人士培训;加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进一步做好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蒙古语文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率、准确率,积极参加各类蒙古语文活动比赛,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繁荣发展。